業主:孫小姐

預算:O萬-O萬

實際工期:O個工作天

翻修需求:

a.內外牆防水工程處理

起源:

        孫業主是2012年8月份的案子,這是個失敗的案例,拿失敗的案例出來現不是丟人現眼嗎?大家不是都喜歡隱惡揚善,把失敗的案子藏起來,眼不見為淨?我拿這個案例,也希望往後的業主們要請我們評估前,尤其是公共糾紛時真的要協調好再找工班,不要重蹈覆轍相同的問題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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這件內外牆漏水的案子,各位看照片就知道漏水不是3年5年所累積而成,有些樓板都看到生鏽的鋼筋了。總之,老舊公寓樓上漏樓下,外牆滲內壁,不變的定律,然後外牆大家要分擔出甚麼防水工程的費用,就要看大家的交情了。很不幸的,業主這個屋子多年未住,也未與其他鄰居們交關搏感情,所以要鄰居們分擔這些費用交涉不是很順利,但她又想急著搬進來,就跟先前來勘驗的工程行都說已經協調好了,當然,我們也無從得知業主到底有沒有"真正"的協調好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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       另一個問題,後面防火巷這邊的外牆防水工程是很難進行,原因是搭架條件差,一樓住家採光罩全部外搭出去,其他樓怕搭了架會遭小偷光顧等問題,以及業主也擔心預算過高,所以唯一能處理大概就是高空纜繩作業。那工班也希望能承攬到工程,並未把外牆防水的標準說明清楚,一般做外牆報價大部分是底塗+中塗+面塗合併層數並把保固幾年的標準跟業主告知。

       但這位業主太神了,居然施工過程期間還順帶要求"外觀"標準能非以"功能"來做標準,就單純指坑洞、釘孔、粗胚面不良來吹毛求疵,其實要處理並非不行,只是在當時報出去單價上根本無法承攬,那工班在認知標準上也未與業主明確說明清楚導致於驗收不過。現在都跟工班都要教育避免說"事後話",寧願一開始要花心思溝通好再動工,嘴巴講的都不算,書面越清楚越好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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另外,高空作業的安全配備與設備標準也蠻離譜的,人沒踩好或是一個閃神,工具或材料掉下去樓下的採光罩或是砸到人等,發生事情才在那邊跟鄰居起糾紛或是協調,就像最近的兩女童葬身火窟的新聞一樣,沒事就沒事,但有事就是究責,只能感慨南部的不少工班在進行工程都很粗糙、青菜,因為大部分中小型工程行的工班都是轉發包,非公司員工,很難強制執行甚麼,師傅就一個心態,合則來不合則去。
 

如果按照比較正規的蜘蛛人高空的作業方式應該如下:(如提供者不便公開,請通知版主刪除,敬請見諒)

   

後面的工班就把外牆防水做完一底二中二面塗後,驗收糾紛,後來就由防水工頭自行協調,公司也就沒進去介入處理。

後來據工頭聊天得知,可能是業主金額部分未與其他住戶協調清楚導致於錢收不齊,間接用驗收不過的理由來逞罰工班,,後來內牆的防水工程大概也不了了之了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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 台灣有個叫AiRAS亞陞國際繩索技術協會,專門訓練繩索訓練、拯救、Rope Access、高空、Rescue等作業,具有標準的安全纜繩作業,才能確保零工安

 

 
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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